私人企业挪用公款30万的罪行可以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这种行为被视为犯罪或违法行为,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1. 挪用公款罪:指的是挪用国家财产或国有企业的资产,用于个人或非法目的。
2. 贪污罪:指的是以职务之权力为手段,收受贿赂或在管理人身上索取、非法占有国家或集体财产或者其他人的财物的违法行为。
3. 盗窃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
4. 侵占罪:指的是以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
以上的罪行都是有可能成立的,具体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来裁定。无论如何,私人企业挪用公款不仅有损社会公共利益,而且破坏了商业诚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