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本人系因病情恶化,不得已要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特此提出离婚申请。现就我与(丈夫/妻子)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本人与(丈夫/妻子)的财产情况如下:
(财产清单)
经双方协商,本人与(丈夫/妻子)协商以彼此原有财产为主,并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割。由本人(或由丈夫/妻子)支付另一方(折合人民币)作为离婚补偿金。并将(丈夫/妻子)在离婚前所持有的身份证、户口、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分别归还给双方。
二、子女抚养
本人与(丈夫/妻子)共同育有(子女姓名及出生日期等信息)。由于本人身体状况的不好,在我无力照顾孩子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子女姓名)的抚养权临时由(丈夫/妻子)独立承担,并由其承担(子女姓名)的生活、学习和医疗等费用。
三、共同债务
本人与(丈夫/妻子)无债务或债务已经偿还完毕,本协议不涉及此项事宜。
四、协议生效
本人与(丈夫/妻子)在离婚协议的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异议,将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双方共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人民法院确认后生效。
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
(离婚人之一)
(离婚人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