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基于平等协商,遵循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决定解除已婚姻关系,协议如下:
一、离婚原因
我方夫妻因感情不和,存在夫妻关系已经破裂,无法挽回的情况,同时,妻方因年迈体弱,需要更多的照顾和护理,我方夫妻双方均认为离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因此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二、分割财产
1. 我方夫妻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协商,协商后妻方将房产和存款等等财产从归我方所有,作为赡养老人的保障。
2. 因我方夫妻未生育子女,对于双方财产的分割问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⑴ 我方夫妻将共同拥有的财产分别按照3:7比例分割,其中妻方占比70%,我方占比30%。
⑵ 由于我方夫妻在婚姻期间没有生育子女,双方对于互相的扶养义务,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妻方可以在需要的情况下向我方提出照顾和赡养需要。我方会尽力协助妻方做好身体护理和赡养等事宜。
三、其他事项
1. 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彼此不得要求对方重组婚姻关系。
2. 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不得干扰对方生活或轻视对方人格。离婚后双方应该不干扰彼此的生活,保持尊重和理解。
以上协议内容,经过双方互相协商,保证了双方利益合理、公平分配,我们希望法院能够批准协议,处理好双方婚姻解除的事宜。
此致
敬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