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可以纳入农村宅基地内,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但农民可以享有其使用权。在此基础上,如果农民集体同意,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给个人或者企业,以便于开发建设。
其次,根据《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意见》等文件,建设宅基地上的房屋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应的城镇规划,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和备案,并且在用地红线和规划控制线内。
另外,根据《农村宅基地条例》等法规,农村宅基地用于居住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出租、转让、抵押等行为。因此,如果农民想在宅基地上建造商品房后出售,需要先获得先前集体所有权转让的合法权益,再遵循相关程序进行。
综上所述,如果符合法律法规,商品房可以纳入农村宅基地内,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商品房的所有权属于不同的主体,个人或企业需要在法律范围内自觉遵守规定,维护农民集体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