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的必要文件之一,它是一份双方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用于规定离婚后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相关事宜。虽然离婚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但它不能代替离婚证。
离婚证是由民政部门颁发的一种证明离婚事实的证件,它是离婚的必备证明之一,只有持有离婚证,才能证明双方已正式离婚。因此,凭离婚协议并不能补离婚证。
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签署且生效,但未领取离婚证的当事人,需要到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申请离婚证需要提供离婚协议、结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按照民政部门的要求支付相应的费用。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是两份不同的文件,离婚协议虽然与离婚证有一定的关联性,但不能替代离婚证的作用。因此,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必须同时将离婚协议和离婚证处理好,以确保离婚手续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