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更新和群众搬迁过程中,由政府或开发商为受拆迁人群体建造的住宅。因此,拆迁安置房的使用面积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其面积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受拆迁人群的居住质量和生活品质。
在我国,拆迁安置房的使用面积的计算方式是在2002年出台的《城市居民房屋建筑与装饰设计规范》中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此规范,住宅的使用面积是指住宅内部可供住人居住使用的面积总和,包括居室、门厅、厨房、卫生间等公共部位,但不包括阳台、走廊、车库、储藏间等非主要功能用房面积。
根据国家标准,拆迁安置房使用面积的计算公式为: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房屋实用系数-建筑面积×公共附属设施比例。其中,建筑面积是指住宅建筑物的外观面积,即长度与宽度的乘积,房屋实用系数是指住宅内实际可居住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公共附属设施比例是指住宅内所配备的公共附属设施面积与住宅内总面积的比例。
根据这一计算方法,一个普通的拆迁安置房,其使用面积应该在60平方米左右。而一些高档的拆迁安置房,其使用面积会更大,达到或者超过100平方米。当然,具体的使用面积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总之,针对拆迁安置房使用面积的计算,有明确的国家标准和规范。政府和开发商在进行拆迁安置房建设时,应该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受拆迁人群的利益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