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面积是指农村居民拥有的自留地或集体土地上,专门用于建造住宅及生产生活所需设施的土地面积。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40平方米。
具体而言,农村宅基地使用面积的计算,应该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对于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的农村居民,其宅基地使用面积应当在村集体土地的核算范围内划出,不得超过300平方米。对于土地所有权归农村居民的,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分配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低于240平方米,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对于代表农村集体所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社等情况,应当按照集体土地管理的规定执行。
此外,不同地区实行的政策有所不同,例如,在西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使用面积一般为200-600平方米不等,而在浙江、江苏、上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宅基地使用面积相对较小,多为240-300平方米。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使用面积的规定不仅保障了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也有助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