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作为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用地,是保障农民住房权利的一个重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2003年之后划拨的农村宅基地可以获取宅基地证,即宅基地产权证书。
根据这个制度,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归农民所有,而且是不动产产权。这也就意味着,农民在取得宅基地证书之后,可以在宅基地上进行土地流转、质押等交易行为,从而实现宅基地的价值变现。
同时,农村宅基地的产权证书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产权的法律证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比如,在用宅基地作为抵押物进行借贷的时候,银行和金融机构可以接受宅基地证作为质押物的证明。
需要指出的是,取得宅基地证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的要求,比如必须是农民合法的住房用地,且使用权、处分权等权利必须与农民相符,同时还需要进行土地登记等手续等。
总之,在保障农民住房权益的同时,也需要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所以在取得宅基地产权证书时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