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程序中的重要文件,它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的书面记录。在离婚协议签署完成后,需要递交原件给有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在递交离婚协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递交原则:离婚协议的递交原则是依据当地民政、司法机构的规定进行,具体规定应该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2. 递交机构:一般来说,离婚协议的原件需要递交至当地民政局或人民法院。如果是通过公证处公证的离婚协议,则需要递交至公证处。
3. 递交方式:离婚协议的递交方式包括邮寄、到场递交等。如果递交时需要签收,则递交人需要在收件人签署收件单后认真核对。
4. 递交时间:离婚协议的递交时间通常是在离婚协议签署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如果递交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限,则可能会对离婚手续造成一定的妨碍。
5. 递交材料:递交离婚协议时,除了离婚协议原件外,还需要提交一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结婚证等。需要注意的是,材料的准备应该齐全,否则会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
总之,离婚协议的递交是离婚程序中的重要环节。离婚双方需要认真核对递交规定,保障递交的安全性和及时性,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