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而且可能会遭受财产损失和声誉毁灭。在这种情况下,还公款是一种最基本的法律道德行为,但它并不保证能够撤销相应的案件。
首先,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使被还款,也不能完全消除对社会的负面影响。这种行为严重地损害了公众的信任和法治的稳定。如果挪用的金额很大,相关部门有可能继续追查,完全不能依据还款而结束案件。
其次,即使部门同意撤销案件,也不能保证它会彻底从记录中消失。这种记录可能会存放在公安机关的档案中,会对个人社会信用评级产生不可逆的影响,甚至可能影响到个人的担任一些职务。
最后,即使案件没有撤销,挪用公款还款仍然是一种可以被法官考虑的“刑事量刑酌情因素”。这意味着在量刑时,法官可能会考虑该行为因素并适当减轻判决的严重程度。但是这也取决于挪用公款的数额和其对社会的影响。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还款虽然是一种基本的道德行为,但它不能保证案件能够撤销。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只有等待法律的裁决或在合适的时间自动投案并配合调查,对此人感到忏悔,愿意积极改正自己的错误并偿还挪用的公款的违法行为,才能在法律上得到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