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或其他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情节严重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挪用公款罪能否撤销还要根据各种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首先,撤销挪用公款罪需要有合法的理由。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罪犯如果能够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被判缓刑或者免除刑罚。此外,罪犯如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情况,则也可以在法律上给予相应的优惠处理。因此,如果挪用公款罪犯能够通过具体行动证明自己的改过之意以及弥补损失,则都有可能导致该罪被撤销。
其次,在撤销挪用公款罪时还需要考虑到他人的权益。如果涉及到公款的挪用,助长了一些不合法的行为或导致了其他人的损失,或者挪用行为本身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则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可能会受到限制。因此,针对于涉及到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刑事犯罪,法院往往不太可能对其进行轻率的处理,也就难以撤销相应的刑事罪名。
总之,挪用公款罪犯能否撤销,必须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罪犯的具体情况、罪行的性质、损失的程度以及被害人的态度等因素。罪犯如果能够真正的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以及积极赔偿损失,那么合法的理由存在并有可能导致该罪被撤销。但是,如果涉及到公共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利益,则可能会受到限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