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由法院或双方协议确定的儿童居住、生活、教育等问题的法律概念,通俗来讲,就是子女在离异或分居状态下生活在哪个家庭中的问题,同时还包括父母双方与子女该如何相处和如何行使权利等。在这种情况下,抚养权分为两种,一种是由母亲抚养,一种是由父亲抚养,而这也涉及到子女的监护权问题。所以,当一方偷走孩子时,是否算遗弃,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如果抚养权一方擅自将孩子带走,并不按照原定协议的方式与对方商量解决,也不与对方保持联络,从长期来看不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这种行为就可以算作遗弃。因为这种行为会影响孩子的合法权益。一方偷走孩子不仅会导致另一方心理上的伤害,也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会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因而,需要受到法律制裁。
然而,如果抚养权一方是出于保护孩子安全或有其他合法理由才将孩子带走,而且在抚养儿童的关键问题上已达成协议,也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是不会被认定为遗弃的,而是作为对孩子的一种保护行为。
因此,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中,双方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共同为孩子的利益做出努力。如果一方出现恶意偷走孩子,导致重大后果,该方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如果诉讼成立,抚养权将由法庭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定,从而达到保障孩子权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