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因为公款是属于国家、公共机构或者组织的资金,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使用公款,就涉及到挪用公款的罪行。而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的公共机构,公安局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应承担监管责任。
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加强对公共机构和组织使用公款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使用公款较为频繁或者金额较大的机构或者项目,应加强审计或者检查的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进行惩处,加强风险警示和教育。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也应加大对个人挪用公款的打击力度。对于涉及到挪用公款的个人,公安机关应及时介入调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罚相应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公共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的公平公正。同时也应通过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使用公共资源的意识,推动形成一种拒绝浪费、反对挥霍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