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具有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职权范围内挪用公款、盗用、侵吞公款等行为所构成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涉及到国家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不仅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而且损害国家形象和公众利益。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罪定有一定的诉讼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5年。这意味着从发生挪用公款的时间起算,该罪行被告知时间起算,诉讼时效期限为15年。如果在这个时限内没有立案,起诉等司法程序,那么就不能追究犯罪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挪用公款罪会被认定为超过诉讼时效。比如,如果挪用公款行为在犯罪后普遍公开,如果受害人或者社会各界已经知道挪用行为,就可以认定挪用公款罪已经被揭示,因而就不再受到刑事追诉了。
总之,挪用公款罪有一定的诉讼期限,但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对于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而言,必须要对挪用公款行为保持高度关注,如果发现有这种犯罪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以及时维护国家财产和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