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整治或建设过程中,为拆迁与补偿双方提供折价或免费的房屋,作为补偿被拆迁人的住房。在拆迁安置房的过程中,需要交纳的税款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首先,拆迁安置房的建设需要占用土地,因此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拆迁安置房所建在的土地若是国有土地,则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但是,如果拆迁安置房所建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则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其次,购买拆迁安置房还需要缴纳契税。契税是根据房屋的实际成交价值来计算的,税率为1%至3%不等。不过,如果拆迁安置房的总价值不超过30万元,就可以免征契税。
最后,购买拆迁安置房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房屋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拆迁安置房,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原拥有者在领取补偿款后,过户拆迁安置房一年内出售拆迁安置房,需代扣个人所得税20%。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税务部门对于拆迁安置房的征税非常严格,对拆迁安置房交易的税务问题、凭证问题以及资产证明等方面的要求也较高。因此,购买拆迁安置房时,应尽量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交易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