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违反了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影响到了公共财产的利用效益。如果挪用公款的人在被发现之前主动退还被挪用的公款,那么对于其是否会被判刑,就需要从具体情况出发进行分析。
首先,要看挪用公款的数额大小。如果被挪用的公款数额比较小、情节比较轻微的话,那么退还公款可能会对减轻刑事责任有一定的帮助。但如果违法行为涉及金额非常大,或涉及重要国家机构或领导干部等,那么就不太可能通过主动退款来避免惩罚。
其次,要看挪用公款的性质和目的。如果挪用公款是出于私利或违法目的,那么只退还公款也难以减轻刑事责任。而如果能够证明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出于正当目的,如缓解财务困难等,那么退还公款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认错悔错的态度,对减轻刑事责任也有一定的帮助。
最后,要看是否主动自首。如果挪用公款的人在被发现之前主动向有关部门或单位自首,并主动退还被挪用的公款,那么可能会得到一些宽大处理,减轻刑事责任。但如果等到被发现之后才做出归还及自首的举动,那么一般会认为其是被动悔罪,想要获得宽大处理的可能性不大。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前退还是否会判刑,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但相对而言,主动认罪悔罪、退还公款、积极主动主动自首等行为都可能对减轻刑事责任有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