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协商确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约定双方离婚的权利和义务,并加以签字、盖章等形式确认的文件。通常情况下,民政局并不会直接参与到协议书的起草和审批过程中去。
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书起草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完成,也可以由律师、公证处等专业机构协助完成。在草拟协议书时,当事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协议书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夫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规定。
其次,协议书应当真实反映双方协商的意愿,不能涉及到违法、不合理或不公平的内容。
最后,协议书必须经过双方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协商的结果,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效力,可以作为离婚案件的依据。因此,在起草协议书时,当事人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认真审查协议内容,确保其符合法律要求和双方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