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共识的书面文书,它详细记录了双方在离婚过程中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费等方面的内容。这份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文件。
那么,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提交到民政局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提交到当地民政局进行备案,才能获得法律效力。
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书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子女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不存在法律禁止的情况。如果出现不合法的条款,民政局有权拒绝备案。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必须的一项重要文件,民政局会对其进行备案记录,并确保其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的备案对于双方具有重要意义,能够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因此,离婚双方应该认真起草协议书,确保其合法、公正、公平,以免出现争议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