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在民政局书写,但不是必须的。
一般情况下,夫妻可以在离婚前就分配财产、确定子女抚养、约定赡养等事项并达成协议。这个协议可以由双方律师制作,也可以由夫妻自行起草。如果双方的协议已经明确,可以直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必在民政局再写离婚协议书。
但如果离婚协议达成不了或需要司法机关介入调解时,法院会要求双方提供离婚协议书。此时,可以由律师或自己起草协议书,然后交给法院审查。
总之,离婚协议书写不写在民政局都没有太大影响。重要的是协议内容必须合法有效,且双方应在心理上真正达成协议,以便顺利地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