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和房屋都是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形式,但是它们的性质和规定是不同的。
首先,宅基地是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一种公共资源,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分配办法,将宅基地划分并分配给集体成员的用地,其使用期限为70年。也就是说,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制下的土地资源,只能用于建设住房,不能拆除或变更用途。
而房屋则是在宅基地上建设的,是居住和生产的场所。房屋的所有权可以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但是必须是在宅基地上合法建设的。在宅基地使用权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房屋的产权可以在法定范围内自由买卖。
在进行土地交易时,宅基地和房屋的性质也不同。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制下的土地资源,不允许私人转让,只能转让宅基地使用权。而房屋产权可以进行流转和抵押等一系列交易活动。
在法律中,宅基地和房屋都有其规定和保护。宅基地制度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民住房问题,保障农民的居住权益,而保障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一环。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宅基地还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促进城乡发展协调、促进农村产权重构,最终实现城乡公共资源均靠使用、共享、共治。
综上所述,宅基地和房屋都是合法的,但它们的性质和规定是不同的。宅基地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公共资源,只为农民建设住房和生产设施的土地,不得拆除或变更用途;而房屋则是在宅基地上建设的居住和生产的场所,其所有权可以属于个人或其他组织,在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进行交易和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