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两人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一项协议,具有合法性。但为了使离婚协议书具有更强的证据效力,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机构或单位进行公证或认证,最终得到一个法律上认可的协议书。
在中国,离婚协议书需要进行公证或认证,这样才能在法律上获得认可。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书可以在以下机构或单位进行公证或认证:
1、公证处: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员可以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复印并完整记录,最终印制公证书并加盖公章。
2、人民法院:在法院进行认证,由法院工作人员审核协议书并在书面文件上加盖印章,认证后的离婚协议书与公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律师事务所:协议书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代为审核认证,律师签署并加盖所属单位的章节,律师签字意味着协议书已通过审核并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无论是公证、法院认证还是由律师事务所审核认证,都可以让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能够在法律上获得认可。但是将离婚协议书盖章只是协议获得法律效力的必要前提,更重要的是在协议书的达成过程中保证各项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避免后续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