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安排的住房,是为了解决拆迁户的住房问题而建设的。所以,对于拆迁户来说,拆迁安置房是非常重要的财产,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建成,这对拆迁户来说将会造成极大的困扰。那么,拆迁安置房未建成如何继承呢?
首先,拆迁安置房未建成并不意味着其不存在。那么在此情况下,拆迁户可以按照《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的方法来继承拆迁安置房。具体来说,拆迁户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来约定其继承拆迁安置房的权利,或者在房屋建成前将该房屋向他人赠与或者出售等方式传承。
其次,在拆迁安置房未建成的情况下,政府及开发商承诺了相关的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这些计划和方案是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制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拆迁户可以根据政府和开发商的承诺向相关部门申请继承拆迁安置房的权利,确保其权益不受损失。
最后,拆迁安置房未建成的情况下,拆迁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拆迁户可以通过维权团体、律师事务所等方式寻求法律援助,让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同时,拆迁户也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向政府提出申诉和申请,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失。
总之,拆迁安置房未建成对拆迁户来说是非常关键的问题,需要相应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拆迁户可以通过签订协议、依据政府和开发商承诺、法律途径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