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签署的一份协议,对离婚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什么样的离婚协议书才能够具有有效性呢?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自愿签署,在了解情况、知情和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签署,并且符合法定程序的规定。如果离婚协议书是由单方强迫或者以欺诈、恐吓、陷害等手段逼迫对方签署的,就是无效的。
其次,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在法律框架之内的。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内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对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配必须按照《婚姻法》规定的原则执行。
最后,离婚协议书必须明确、详细、可执行。协议书中应该明确规定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债务偿还、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内容和责任,在协议书签署后双方必须要认真履行协议内容,不得拖延、变更或违反。
总之,离婚协议书意味着夫妻双方长期以来的矛盾已经解决,并且双方都同意走上新的道路。若离婚协议书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才是有效的,否则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都是无效的,不能被认定为有效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