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任何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职员或者公职人员侵吞、盗用、挪用所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财产或者公共资金, 违反法定管理程序或者规定,或者超越职权的情况下,将公款用于个人或其他目的上身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务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纪律,而且严重破坏了国家财贸秩序和公共利益。
挪用公款罪的判定标准,首先要看挪用的公款数额的大小,如果挪用数额非常小,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如果挪用数额较大,已经达到了构成犯罪的程度,那么挪用公款的行为就应该被定性为刑事犯罪。
其次,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在职务范围内进行的行为,这是判断挪用公款罪的另一重要标准。公务人员、公司职员或者公职人员的权利也是有限的,只有在其职责范围内使用公款才是合法的。否则,超越职权挪用公款就属于违法行为,这种行为的后果就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挪用公款是否经过了相关的审核和审批程序也非常重要。在挪用公款时,如果没有经过相关的审核和审批程序,就会涉及到违反行政管理规定和工作纪律的问题。在判定挪用公款罪时,就需要仔细查明挪用公款的程序是否合法。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每当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应该及时报案,依法惩处,才能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财务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