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配偶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建筑物的共同财产权。如果夫妻在婚前已经取得了婚姻关系,且在婚后购买拆迁安置房,则拆迁安置房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安置房的出售必须得到夫妻双方的同意。如果只有一方卖掉了拆迁安置房,那么其他一方可以起诉维护共同财产权。
即使得到了夫妻双方的同意,是否可以出售拆迁安置房也得考虑当地相关政策法规、拆迁补偿协议等因素。不同地区对于拆迁补偿的规定各不相同,有些地区规定拆迁安置房需在10年内不能转手出售,有些地区则规定可以出售但需缴纳房屋的增值部分给政府。
总之,如果夫妻如果想要出售拆迁安置房,必须要得到夫妻双方的同意,并且应了解当地政策法规和拆迁补偿协议,避免因为违规出售拆迁安置房而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