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拆迁安置房,是指在城市拆迁时,政府为了弥补被征地农民和城市低收入居民的损失,在新的安置区中,为他们建设的住房。然而,在婚后,夫妻双方或者家庭出现变故时,是否可以分割这些安置房呢?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拆迁安置房与房屋征收、拆迁款之间是有区别的。如果是房屋征收或者拆迁款,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因为这些是夫妻共同的财产。而拆迁安置房,则是政府送给农民和低收入居民的公益性住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于居住者自己和其家庭成员,不能买卖、转让或出租,也不允许分割。这是因为政府为了解决农民和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特意为他们设置了这些安置房。如果按照夫妻个人意愿随意分割,就会影响到政府的正常拆迁安置工作。
再次,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各种原因要离婚,其中一方拥有拆迁安置房的承租权,也不能随意分割。因为离婚是夫妻关系的解除,不应影响到政府的公共利益。如果一方实在需要离开这个安置房,可以将自己的承租权转让给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但必须经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及签字才能实行。
综上所述,婚后拆迁安置房不能分割。虽然夫妻双方读意见一致,但政府还是要优先考虑使用效率和公共利益。当然,如果其中一方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自己的住房,如新购买的房屋或者租赁房屋,也可以选择主动向政府申请退出安置房。但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事,不得随意违反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