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是指开发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自主开发建设的住房,房屋产权属于建设企业,购房者则以购房合同作为取得使用权的凭据,但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指政府为改善城市环境、开展城市更新等需要拆除周边房屋而提供给失去住房的群众的房屋。因此,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所代表的性质不同,一般不会存在从商品房转变为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拆迁计划涉及到存在商品房的小区,政府部门可能会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和谈判,协商解决拆迁标准和补偿方式等问题,从而将商品房业主的房屋作为重点解决对象,提供拆迁安置房或其他房屋作为补偿,以实现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
另外,也有个别情况下既有商品房变成拆迁安置房的案例,例如在某些城市的城中村改造中,部分商品房被认定为违法建设或危房,因而被列为拆除范围。在此过程中,政府会向开发商征收违建费用等,并以一定标准提供拆迁安置房等作为补偿。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也需要依据各地政策规定来具体处理。
综上所述,商品房一般不会变成拆迁安置房,但在具体的拆迁工作中,是存在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相关联的情况的,这时需要各方加强沟通协商,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