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占用或转移公共财产或公共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严重的职务违法行为,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特别是涉及到赃款问题。
赃款是指犯罪所得或者犯罪活动中出现的财物,包括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款项、财物,以及犯罪活动中获得的非法所得等。挪用公款属于公共财产的非法占有,因此可以看作是赃款。
因挪用公款行为属于职务违法行为,除了涉及赃款问题外,还涉及到行政违法行为、刑事犯罪行为等多方面的法律问题。
在行政违法方面,挪用公款违反了国家对公共财产的管理和分配制度,破坏了公共财产的秩序,影响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因此公职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在刑事犯罪方面,挪用公款涉及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多种罪名,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严重损害了公共财产的安全性和可信性,因此公职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涉及到赃款问题,还牵涉到多种法律责任。因此,在从事公共职务时,公职人员应当严格遵照纪律和法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和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