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协议离婚是一种普遍适用的离婚方式。相较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省时省力,对推进民事诉讼改革也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涉及一些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探视权等敏感问题,常常会引起双方争执,甚至产生法律矛盾。这时候,民政调解就显得尤为必要。
在协议离婚中,如果双方在经过协商后无法就分割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共识,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机构由当地民政部门组织,在办理离婚登记的同时,解决离婚中的争议事项,为双方提供协助和指导。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机构会邀请双方到场,并由专业人员对双方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同时就争议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和解决。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出具协议书并做为离婚证明的附件。如果调解未果,则可联系律师或法院,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调解离婚具有时间短、便捷、低成本、全面公正的特点。在中国的离婚案件中,协议离婚已成为主流方式,调解也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调解不仅能避免本来可以调解的案件走上司法诉讼的道路,同时能够增强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打破双方对彼此的过错、矛盾、误解,从而达到调解离婚的效果。
总之,离婚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情,但如果真的无法挽回,协议离婚是一种正常的,常见的方式。如果在协议离婚中遇到纠纷问题,应当有组织地寻求调解。始终与当地政府部门或律师沟通交流,针对自身情况制定相应计划,并不断了解和掌握有关离婚相关法律法规,这样可以更好地解决离婚带来的矛盾问题,更快地重回正常的生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