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的《婚姻法》,上门女婿并没有直接的抚养子女的权利。此外,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上门女婿是不被承认为亲生儿子的身份,因此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也相对较低。然而,尽管法律和传统观念对于上门女婿的权利存在一定的限制,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如果其岳父岳母对他们的孙子有意无意地进行疏远或不公平对待,上门女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孩子的抚养权是由父母共同行使的。如果父母双方离婚或者有其他原因不能共同行使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因此,如果上门女婿与妻子的感情不好,导致妻子不能照顾好孩子,他可以向法院申请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时,会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包括孩子的年龄、心理需求、教育、生活条件等方面。
在实际的生活中,上门女婿可以通过积极参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提高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他可以帮助岳父岳母照顾孩子、陪伴孩子玩耍、参与孩子的学习和教育等活动,从而得到孩子和岳父岳母的认可和信任。在这个过程中,他同时也可以通过交流和沟通,表达自己对于孩子的爱和关心,从而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总之,尽管上门女婿在法律和传统观念上存在一定的限制,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如果他能够积极参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提高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他也可以得到孩子的认可和尊重,从而实现对孩子的有效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