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在经过法律程序的规定后获得法律效力的一种方式。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在离婚事宜上达成了一致,那么民政局不能强制调解,但可以进行协调,包括引导双方签署离婚协议、明确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监护权及探视权等相关事宜。如果夫妻双方还有争议需要解决,民政局可以协助调解,找到双方的共同点,促成夫妻双方达成协议。民政部门不是法院,不能担负财产和债务的强制执行,但可以协调引导夫妻双方达成妥善协议,最终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纷争,实现双方的利益。总之,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达成协议离婚,民政局可以进行调节、协商,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家庭成员的权益,使离婚过程更加和谐,充满爱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