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款、公物挪用、侵占、私分、故意毁损、弄丢、挪作他用等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非法占用公私财物罪》(即挪用公款罪)的情节轻重,处罚从轻到重分别为:行政拘留或者警告或者罚款;拘役或者简易刑或者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般情况下,如果涉嫌挪用公款罪被立案,会有强制措施,其中拘留是一种。拘留是指在一定时限内,由公安机关对涉案人采取追究刑事责任前实行的强制措施,可以将其拘禁于专用场所,但不属于刑罚执行。即便不是拘留,警告或罚款等处罚也会对个人造成经济、社会和心理上的压力和惩罚。
然而,是否会被拘留取决于具体情况。挪用公款罪的情节轻重和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定。如果涉嫌情节较轻,可能只会受到行政拘留、警告或罚款等处罚,而不会被刑事拘留。如果涉嫌情节严重,就可能会被刑事拘留或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被立案,很有可能会受到拘留等强制措施。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更应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保持廉洁,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和社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