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同居生育是一种相对非正规的生育方式,与有婚姻证书的夫妻相比,同居双方的法律地位差别很大。如果同居双方在生育后没有结婚,那么在法律上,抚养权的问题就需要特别重视。
首先,同居生育并不是一种法律认可的生育形式,无法获得法律上的婚姻保障。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谁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的。如果父母之间无法协商抚养问题,只能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其次,如果同居父母在孩子出生之前签署了《生育协议书》,或者在孩子出生后签定了《子女抚养协议书》,并得到了法律认可的公证,那么该协议书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协议书中可以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哪一方,以及相关的抚养费用、访问权等问题。
当然,同居生育双方在遇到抚养问题时,可以通过与法院进行调解来解决问题。同时也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同居生育还是婚姻生育,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和责任,应积极履行抚养义务,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