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个人名义将公共财产转化为个人所有或私自使用,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追究。如果某位公务员或者公职人员私自将公款用于购买口红,那么显然就是一种挪用公款的行为,这在法律上是可以定罪的。
首先,政府部门或机构的公款是属于公共财产的,在没有经过公开公正的投标或者采购程序的情况下,私自使用这些公款购买口红等用品,必然会引起社会舆论的不满和质疑。此外,挪用公款也有可能会导致公共资金的浪费和滥用,严重的甚至会导致国家财政的损失,这将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人一旦被发现,将会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挪用公款的罪行如涉及较大数额的话,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如果数额较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购买口红等用品是一种违法行为,行为人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所有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都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抵制各种不正之风,遵纪守法地工作,为维护公共财产和公正廉洁的政治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