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本身不是挪用公款的行为。理财是指个人或家庭通过投资、储蓄等手段获得更多的收入、抵抗通货膨胀等经济安全的手段。但是如果公职人员未经过单位许可,将单位的公款拿来进行理财,那么就构成了挪用公款的行为。
挪用公款是指在行使职务过程中将公款转移或占用,用于个人或非法目的,侵占、骗取或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这是一种非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还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会严重影响个人的职业道德和信誉,同时也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因此,公职人员如果想进行理财,必须遵守相关行业规范和公司制度,不能动用单位公款。如果存在拿公款进行理财的情况,建议及时上报,以免造成更多的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