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去理财是一种违法行为。公款属于国家或公共机构的财产,是由纳税人或者财政投入的资金,用于公共物资购买、项目建设、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责任人必须根据合法手续妥善管理和使用这些资金。
而挪用公款去理财,则属于滥用职权、腐败和侵占国有财产的一种表现。由于公款理财风险较大,使得这部分资金的流动变得不透明,无法有效掌握其去向和使用情况,容易引起财务混乱甚至资金缺乏,影响公共事业的正常运转,从而损害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
其次,挪用公款去理财也涉嫌非法经营。公款理财行为不仅侵犯了公共利益,而且还涉及到金融市场的风险规避和监管问题。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非法经营,其态度应该是严厉打击和严肃追究。
因此,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而言,挪用公款去理财都是不受欢迎和不被允许的行为。我们应该牢记公款的合法性和不可侵犯性,尊重财务管理制度,守住法律底线,以保障公共利益和经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