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网友在关注厦门市三孩政策实施后影响的问题,其中就包括在城市拆迁时是否能够安置三胎家庭。对此,相关部门表示,根据《厦门市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规定,超生的家庭不能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和其他相关政策,因此,要想获得拆迁安置的权益,就需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目前厦门市的计划生育政策仍然规定只允许每户家庭生育两个孩子,因此,只有生育两个及以下孩子的家庭才能够获得拆迁安置的权益。
从法律层面来看,超生的家庭是不享有各种优惠政策的。此外,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三胎家庭而言,由于人口数量的增加和医疗、教育等方面的资源压力,很难得到有效的市政配套服务。因此,在城市拆迁时,即使有政策支持,也很难像其他家庭一样获得优质的拆迁安置资源。毕竟,对于官方而言,公共资源的配备是要考虑到全部市民的利益和需求,而不是某一小部分人的需要。
当然,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政策也有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厦门市未来开放生育政策,允许家庭生育三个以上的孩子,那么在城市拆迁时,也不排除三胎及以上家庭可以获得拆迁安置的机会,但这也需要考虑到资源的限制和公平的原则,因此,这个问题还需要在更多方面进行平衡和权衡解决。
总之,目前来看,厦门市的超生家庭还不能享受拆迁安置的权益。这既是法律规定,也是资源分配的实际情况。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策的变化,未来也可能会有一定的变化,但这需要社会各界的多方面参与和建议,以期达到更为合理和公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