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实施的《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凡是在厦门市范围内已经取得厦门市户籍的居民,不论是否对该房产有名义上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其房屋可以被纳入拆迁安置范围内。然而,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是否能够享受拆迁安置的政策就需要深入研究。
大部分中国的城市都有与之相似的政策,即当地户籍居民可以获得更多的社会福利和优惠。这种政策背后的理论基础是,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本地人的贡献和支持,与城市的漂泊者及役人相比,本地人往往具有更深的历史责任感和文化认同。因此,大部分城市都将政策的重点放在保障本市户籍居民的权益上。
在这个背景下,面对着数量庞大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城市政府既要确保城市各项建设的顺利推进,又要保障非本市户籍居民的利益,因此需要采取合适的拆迁安置政策。
一种合适的政策是允许非本市户籍居民获得某些拆迁安置福利,例如获得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这样的政策能够通过向外来居民传递温暖的信息,稳定民心,增强城市凝聚力。
另外,政府可以制定不同层级、不同福利等级的安置政策,以适应不同需求和情况。例如,对于长期居住在城市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可以通过购房、缴纳税费等方式,获得安置优惠。
对于在厦门等城市中没有户口的非本市户籍居民,虽然他们不能获得与本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安置待遇,但在清理城市建设和国土规划方面,他们仍然应该享有保障。政府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例如在安置区划分中为其划定合适的政策待遇区域,以确保他们有接迁的机会和足够的留住城市的动力。
综上所述,针对在厦门等城市中没有户口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是否可以拆迁安置的问题,政府应该制定合适的政策,权衡本地利益和非本地居民权益,保障城市建设与城市稳定的水平,达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