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罪行相对较重。挪用公款71万,其犯罪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不容忽视。对于此类行为,应该依法从重处罚,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打击腐败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贪污行为情节较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增加一般的警惕教育措施,如罚款、言语警示、监督等,并同时解决被害人的相关赔偿。而挪用公款71万,属于中等情况,需要对犯罪者进行法律制裁。
对于刑期的判决,应该依据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以及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多种因素进行权衡。如果犯罪人能够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那么在考虑刑期的时候,也可以适当从轻处罚,但是必须保证刑期足够重,不仅能够起到惩戒作用,更可以给予社会以足够的震慑力。
总之,对于挪用公款等贪污行为,应该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从重处罚,保持打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