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分割房产需要订立一份离婚协议书,以便因此引起的纠纷,能够及时解决。 写协议时,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协议的起草
协议书应当详细而准确地列明离婚双方的房产份额、所有权、使用权、维修等问题,并注明各方需遵守的相关法律条款和责任;
2.离婚协议的签署
离婚协议书应当由离婚双方自愿签署,并对协议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任何拒绝签署协议的一方,可以依法由他人代为签署;
3.协议内容的公证
为了保障协议的有效性以及后续的维权,离婚协议清晰而详尽的内容应当在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
4.执行效力的监督
离婚协议的具体执行过程应当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予以监督,确认双方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并协调解决问题。如果存在履行履行中的争议,可依照相关法律采取仲裁和诉讼程序要求解决。
总而言之,离婚分割房产需要订立一份详细的协议,双方应当在签署协议时认真对待其中的内容。协议的内容应当详实而准确,并且应当在公证处进行公证。离婚协议的有效执行将离婚双方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