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使用了属于国有财产或公共财产的资金用于私人用途,这样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因此,挪用公款是被严格禁止的。
挪用公款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其责任形式主要有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通常是由相关管理机关对挪用公款的责任人采取管理措施,如警告、记过、撤职等,并追究其相关部门的领导责任,对于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挪用公款,还需进行追缴。
民事责任是指挪用公款的人或者单位被要求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为挪用公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损害了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因此,应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是挪用公款者最为严重的责任形式。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有关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挪用公款者,可能被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会造成极大的损害,导致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增加了社会负担,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必须采取严厉的法律、行政和制度措施,确保挪用公款行为能够得到有效打击和严惩,从而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