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需要由家庭法庭或民政部门来协调解决。这是因为抚养权是儿童权益的一种体现,必须保障儿童的最佳利益和权益。在未婚生子的情况下,父母双方的利益、观念等可能存在巨大差异,如果不能协调处理,将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很大的影响。
首先,如果未婚生子的父母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儿童的抚养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出现争端,那么就需要法定机构来介入。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已婚夫妻离异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抚养权问题。而未婚生子父母之间,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可以参照《未成年人父母关系及其法律保护法》的规定,依法协商解决抚养、赡养等问题。此外,一些地方政府也设立了未婚生子抚养争议处理机构,以此来解决未婚生子抚养问题。
总之,无论是通过协商还是通过法定机构解决抚养权问题,都必须以儿童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儿童得到合适的抚养。对于未婚生子的抚养问题,需要家庭法庭、民政部门等权威机构的介入协调,以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