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如果拆迁协议中规定了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拆迁协议中所规定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如果拆迁协议中关于房屋的产权归属没有另作规定,那么拆迁补偿款以及根据拆迁安置方案获得的房屋,在法律上是属于被拆迁房屋的原业主的。
这意味着,拆迁协议的房子在原业主的继承人之间是具有继承权的。如果原业主去世,其继承人可以根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规定继承被拆迁房屋产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协议中规定了房屋的产权转移给其他人或单位(如开发商、政府等),继承人就没有该房屋的继承权了。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拆迁协议中规定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存在争议,继承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拆迁协议的房子在法律上是有继承权的,但需要注意协议中关于房屋产权的规定。如果存在争议,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