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庭法中,优先抚养权指的是孩子在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归属父母抚养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优先抚养权应归属于以下几类人:
1. 与孩子的生身父母
生身父母是孩子亲生的父母,他们在离婚或分居后都有权利享有孩子的优先抚养权。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年龄、身体健康、性格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判断哪个父母更适合担任抚养人。
2. 未婚一方父亲或母亲
如果孩子的生身父母未结婚,那么优先抚养权应归属于孩子的生身母亲。如果生身母亲因为某种原因无法担任抚养人,那么生身父亲也有权利享有优先抚养权。
3. 已婚的继父或继母
如果孩子的生身父母离婚或分居后,其中一方又再婚并结成家庭,那么继父或继母也有权利享有孩子的优先抚养权。继父或继母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方必须与孩子建立了亲密感情,而且孩子的另一方父母必须同时被剥夺了优先抚养权。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个人享有孩子的抚养权,都必须从孩子的成长和利益出发,做出正确的决定,尽力满足孩子在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