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条例》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可以享有农村宅基地:
1.农村居民户口的户主或其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2.无房或房屋不足安居的农村人民群众;
3.向农村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口、农村劳动力等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如医生、教师、文化传媒人员等),并长期在当地居住;
4.拥有农村集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经济组织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自然人成员,但需在当地居住和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享有宅基地并不意味着土地所有权,仅为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长短不一,一般是30年至70年。此外,不同地区对宅基地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不同,应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