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用于自己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土地。农村宅基地的出现,使很多农民有了居住的地方,并且可以进行自己的生产活动,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利用。
在中国法律中,享有农村宅基地权利主要有以下人员:
1.农民:农村宅基地权利是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每个农户都有权在自己的家庭成员中选定一名成年人享有宅基地。在这一法律框架下,农民可以合法拥有、占有和使用土地。
2.土地承包单位:土地承包单位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享有土地经营权、收益权和使用权的组织。土地承包单位可以依据土地合同约定,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己的住宅。
3.土地使用权流转方:许多农村的年轻人和经营户不愿意在农村长期生活和工作,他们选择将已有的土地使用权转给其他人。这样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方也可以享有农村宅基地权利。
4.其他承租方:如果农户或土地承包单位没有使用全部农村宅基地,可以将其租赁给其他承租方使用。这些承租方可以建造自己的住宅和小型工业厂房等。
总之,农村宅基地权利是中国法律赋予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其他土地使用方可以享有的权利。每个人都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合法拥有、占有和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