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儿媳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上存在一些限制。
首先,按照宅基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农户所有,也就是说,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由农户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享有,包括其子女、父母等。
其次,宅基地的使用权通常是和宅基地所在的农户户口挂钩的,因此如果儿媳没有和丈夫一起迁入农村,并且未在农村落户,则可能无法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此外,如果宅基地是由父亲或父亲的兄弟所拥有,那么儿媳就可能无法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她并不是宅基地的所有人或直系亲属。
综上所述,儿媳想要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需要满足一些前提条件,包括与丈夫一起迁入农村、落户于该农村、或成为宅基地所有人或其直系亲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