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获利是指不法分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滥用等手段,将公共财产或公款挪用到个人或团体账户中,从而获取不正当的私利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也损害了社会的公正和正义。
挪用公款获利的具体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案例而定。但是,通常情况下,挪用公款获得的私利是非法的,应该将其全部追缴。具体包括两部分,一是挪用公款的本金,二是因此产生的各种收益。例如,挪用公款用于购买房产、股票、基金等投资行为所产生的利益,都应该全部追缴。
此外,还需要根据挪用公款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罚款。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应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则可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因此,对于挪用公款获利的行为,除了要追回本金和收益外,还应该依法进行相应的刑事惩治和罚款,并加强对公共财产管理的监管和制度的建设,从而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