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上海地区离婚并签署了协议书,但后来协议书遗失或丢失,您需要采取以下措施,以便能够成功进行协议书的补办:
1. 立即通知对方: 如果您是与对方共同签署了协议书,那么您需要立即通知对方协议书遗失并与对方商议如何补办。
2. 申请补办: 如果您的协议书是在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签署的,那么您可以向上海市公证协会申请补办。如果您在法院进行离婚诉讼时签署的协议书,则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补办。
3. 提供证据: 补办协议书需要您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您曾经签署了协议书。这包括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公证书、法院裁决书等相关文件。如果您无法提供这些证据,那么补办协议书将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4. 缴纳相关费用: 补办协议书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包括补办费用和公证费用等。确保您事先了解所有相关费用并做好准备。
总之,如果您在上海地区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遗失,您需要尽快通知对方,并向公证机关或法院申请补办。同时,您需要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据和费用,以便顺利完成协议书的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