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公务、资金、物品管理中,将公款占为个人之用或挪作他用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务员的职责,也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
对于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其罪名为贪污罪。贪污罪是一种犯罪形式,通常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将应当为国家或者集体财产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滥用权力,使他人遭受损失的行为。
贪污罪在我国刑法中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挪用公款行为的主体可以是公职人员和非公职人员,被视为犯罪的主要因素是此类行为给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利益造成的损失。
对于挪用公款行为的处理,可根据其犯罪的性质和情节,判定刑事责任,具体来说,如果挪用公款是在低额的情况下犯罪行为,可能会被认为是过失犯罪。而过失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属于比较轻微的犯罪行为,一般不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非常大。在处理此类犯罪行为时,必须依照我国刑法和相应的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合理的处罚和处理。